为规范室内空气检测市场,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出了《关于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开展计量认证的通知》(国认实〔 2003 〕 14 号),通知明确规定,从事室内空气检测机构应通过计量认证,并由国家认监委统一向社会进行公布。对于过去没有计量认证资格的从事室内空气检测业务的机构,必须首先完成工商注册,成为独立法人,通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对社会开展检测业务。一些属于国家有关部委(国家局)管理的科研教育机构中没有计量认证资格的实验室,暂不能完成独立法人注册的,在获得有关部委(国家局)命名的情况下,由有关部委(国家局)向国家认监委提出申请,国家认监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地方科研教育机构中的类似情况,由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上述原则酌情处理。
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出的《关于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开展计量认证的通知》中严格规定:检测人员的专业应与检测项目相符合,检测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两年以上专业经验。检测人员应经过国家认监委或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建设部以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部门组织或授权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其中技术负责人应精通本专业业务,具备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5 年以上专业经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数应不少于检测机构总人数的50%。由于室内环境主要属于化学检验的职业,所以培训主要以化学实验为主,重点对室内主要污染物质检测进行培训,并按照国家标准通过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严格的实际操作考试,最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高级、中级、初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室内环境状况成为百姓越来越关注的话题,室内环境检测作为一个新的职业由此应运而生。提高检测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从业水平,确定其从业资格,是体现室内环境检测行业规范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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