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可燃气体报警器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需依法进行强制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给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是的,如果您的工厂涉及到可燃气体的话
请参考<气体检测br />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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