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整治方案
按照“一企一方案”的原则,企业要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全面梳理本企业生产现状、vocs排放情况、治理设施现状和运行状况等信息,制定本企业具有针对性VOCs综合整治方案。
深圳"一企一策"政策解读
(二)开展技术评估
为确保VOCs综合整治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企业要自行组织专家对VOCs整治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论证,企业开展评估论证时需有辖区内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列席,评估后的VOCs综合整治方案抄送辖区内环保部门。评估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需包括环保治理、工艺流程和VOCs排放量计算等方面专家在内。
(三)实施专项整治
各企业是落实VOCs污染整治的责任主体,应根据VOCs综合整治方案,积极推进VOCs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上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采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提高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水平,选用合适的末端治理设施,确保VOCs收集率、处置率均满足环境保护的需求,并报当地环保部门,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四)VOCs在线监测设备安装
纳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中的企业将逐步按照国家、省VOCs在线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分行业分阶段推进末端处理装置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
鼓励企业从源头上削减VOCs,对于全部采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生产低挥发、无溶剂型的水性油墨、涂料等企业的末端处理不需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按照有关核算方法核定其减排效果。全面梳理企业生产现状、VOCs排放情况、治理设施现状和运行状况等信息,制定企业具有针对性VOCs综合整治方案。
要想完成政府的计划要求,就必须摸清所有VOCs排放环节、减排控制的重点以及特点。基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顺序和原则,有针对性的提出系统减排方案,从而达到排除安全隐患,节约原材料,并改善环境质量和员工工作环境的效果。
在之前的案例中,风百顺运用实测、物料衡算、模型计算、排放系数等方法,对重点行业企业的重点环节开展VOCs排放排查,摸清企业的VOCs排放状况,进行VOCs减排潜力分析,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减排措施建议。针对不同的源项,采用各种便携式、无线数据采集系统,对储罐、火炬、污水处理等系统,开展各类监测,采集各类数据;并根据相关规范和指南,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VOCs核算平台上进行不同类型企业,不同类型源项的排放量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