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主要有实测法、物料衡算法、排污系数法等。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和铝型材工业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以无组织排放为主,仅靠实测法无法满足核算需要。排污系数法对企业物料使用情况、生产工艺、末端治理技术差异等考VOCS排放虑不足,针对性较差。物料衡算法则对全过程VOCs的投入和产出进行核算,准确全面,目前国家及其他省份挥发性有机物核算多采用物料衡算法。
核算期内VOCs排放量等于VOCs产生量减去VOCs去除量,计算公式如下:
E=E0-D0
式中:
E——核算期内VOCs排放量,单位:千克;
E0——核算期内VOCs产生量,单位:千克;
D0——核算期内污染治理设施的VOCs去除量,单位: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