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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检测有没有强制性条文啊

   2021-04-29 7290
核心提示:油烟监测分环保机构开展的针对污染源排放评价的监测与科研机构开展的研究性质的监测两类。前者基于国家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
油烟监测分环保机构开展的针对污染源排放评价的监测与科研机构开展的研究性质的监测两类。前者基于国家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钢丝滤筒等速采样与实验室红外吸收法测量方法,该方法由现场采样与实验室分析两部分工作组成,目前国内环保监测部门开展的日常油烟监测工作就是采用这个方法,具有环保执法的法定意义;后者不受国家标准约束而是从油烟污染物的基本理化特性出发,选择最适合监测对象的经典方法对油烟进行检测分析,这些方法检测的结果比国标方法更细分、更精确、置信度更高,然而并不能作为环保执法的依据。
油烟污油烟检测染包含颗粒物与vocs、气态有机物、气态无机物四种成分,学术界一般倾向于将油烟颗粒物的质量浓度作为其污染指标(GB18483-2001中未对油烟浓度做清晰定义,但可以理解为油烟颗粒物中食用油的质量浓度),也有相当一般部分专业人士认为应该以TVOC或者确定一种或一类油烟VOCs污染物的质量浓度作为另外一个指标,两个指标联合评价油烟的污染程度,这符合一般烟气污染物的评价方法,但现阶段实现起来有还存在技术上的障碍。
油烟颗粒物的监测方法有滤膜称重法、微振荡天平法、β衰减法、光散射法、晶体微天平法等等多种经典方法,任何一种方法都有其各自优势与缺陷,考虑到便携或在线监测设备的应用环境,光散射法可能是最适合油烟颗粒物监测的方法,但必须解决粘性的油烟颗粒物对光学元器件表面的污染问题(单反相机常用的超声波法不适用粘性粉尘自清洁)。无论采用何种颗粒物监测方法,通常将滤膜称重法作为基准检测以及溯源方法。
油烟VOC污染指针物有不同的学术观点,比较靠谱的是以非甲烷总烃或者醛酮类污染物作为油烟VOC污染指针物。油烟VOCs的检测方法通常采用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常规的GC-MS设备无法完成实时在线监测任务,如果采用NDIR(非分散红外吸收法)可以实现实时在线监测但是测量下限限制又导致数据精度不够,因而在短期内廉价高精度的油烟vocs监测设备现阶段不太可能实现;TVOC检测以FID(火焰离子化检测法)与PID两种技术为主,但是FID需要高洁净气源,使用过程繁琐对使用者技术要求极高,PID类仪器便携性极佳然而存在不同VOCs响应度差距可达超过一个数量级的问题,测量油烟这种组份动态范围极大的污染源时TVOC数据很不靠谱。目前对于油烟VOC的控制与监测技术基本上停留在实验室阶段,所谓油烟VOC的专用监测技术尚未取得学术界普遍认同。至于将各类电化学传感器、金属氧化物传感器、半导体传感器等贴上所谓油烟传感器标签,则往往是检测对象不明、响应度不确定、响应时间极其缓慢、根本无法溯源的业余科学爱好者的小实验,不具备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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