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声测量 - 隔声测量
编辑本段 回目录 隔声测量 - 正文 测量建筑构件(如门、窗和隔墙)的隔声量,可以在现场或实验室进行。测量时入射的声波可以是无规的,也可以是垂直入射的。
测量原理 如入射到构件上的声强度为Ii,传透过构件后的声强度被衰减为It,则构件的隔声能力可用传声系数τ表示,τ=It/Ii。τ是小数值, 如千分之一或万分之一,它的倒数 1/τ就表示声能损失为一千倍或一万倍,采用10 lg(1/τ)式进行运算,即为声能损失的分贝数,称为传声损失(TL)或通常称为隔声量(R),用计算式表达上述概念,即:
TL=10 lg(1/τ)=10 lg(Ii/It)=L1-L2
式中L1、L2分别为构件前、后两侧的声压级。因此在理论上只要测量构件前后两侧的声压级就可以求出构件的隔声量。但实际上,声的传播总是由一个空间(房间)透过构件后进入另一个空间,透过构件的声音强弱,不仅与构件本身的隔声性能有关,而且与构件的透射面积S和声波透过构件进入空间内的吸声量A等因素有关,所以,构件的隔声量除测量构件前后两侧的声压级之差外,在计算时还须加上一个10lg(S/A)的修正项。
测量方法 ①混响室法:1951年提出,1958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式推荐,作为测试构件隔声的标准方法。1964年中国的《隔声测量规范》(草案)也是以此法为依据制定的。此法规定实验室由两间相邻的混响室组成,体积均在50平方米以上,试件放在公共墙的开口上,开口面积为10平方米。对于小于10平方米的门窗(包括边框结构)则按实际尺寸砌筑在开口处的隔墙上。试件的隔声量可用下式计算:
测量时声源发出经过滤波的1/3倍频带带宽的白噪声,测量的中心频率范围为100~4000赫,也可以测量中心频率为125、250、500、1000、2000、4000赫6个倍频带。测量时传声器在声源室和接收室混响区内,低频500赫及以下各取5点,高频500赫以上取3点。
现场测量方法与实验室相似,一般测量后隔声检测计算标准声压级差Ds
式中Ao是在接收室中的标准吸声量,一般取10米2。
② 混响、隔声、 消声箱法:用于测量小试件、轻结构隔声的方法。声源室是一间混响室,接收室是一个小的隔声、消声箱,试件面积1米2。
对于门、窗、隔声间、隔声罩、隔声屏障等的隔声测量,一般不测隔声量而测量插入损失 IL或降噪量△L。插入损失IL表示装置该结构前后在给定点(一般是须要降低噪声的位置)的声压级差。
还有一种测量方法是用 4~16个同相位扬声器组成的面声源,声波垂直入射到试件上,试件后面是一个高吸声的小室。隔声量由测量试件两面的声压级差表示。这种方法主要用来测量飞机和船舶的隔声结构,试件面积取1米2。
隔声量的表示 构件隔声与频率有关,故一般用单一数值来表示构件的隔声量。常用的有中值隔声量(500赫值)、平均隔声量R(125~2000赫或125~4000赫隔声量的算术平均值)、隔声等级(STC或Ia,用一曲线来衡量)、 C-A声级差(声源室C声级减去接收室A声级)、A-A声级差(声源室与接收室A声级的差)等。C-A声级差较简单适用。国际标准则用隔声指数。
本文章内容 来源于 百度知道 ,如侵犯原作者权益请及时联系 2850832025@qq.com, 本网收到通知将在第一时间内删除本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