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贯彻相关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GB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
标准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3.1 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8.3.1.1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8.3.1.2 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8.3.1.3 封闭避难层(间)。
8.3.6 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宜分别设置送风系统,当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8.3.7 机械加压送风机的余压,除计算*不利环管道压头损失外,尚应有余压。其余压值应符合以下要求:
8.3.7.1 防烟楼梯间为40Pa到50Pa
8.3.7.2 前室、合用前室、消防楼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为25Pa至30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