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长江、黄河、珠江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4.9%,水质检测仪同比上升6.3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下降2.9个百分点。
1—9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2.8%,同比上升13.1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4%,同比上升10.2个百分点。水质检测仪汾渭平原11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1.5%,同比上升12.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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