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天津、河北、辽宁、福建、山东、湖南、贵州、西藏、宁夏、四川、广西等1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基本完成“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任务;湖南率先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任务;河南、浙江、重庆、湖北、甘肃、黑龙江、安徽、吉林、江苏等9个省份“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比例超过95%。云南、江西划定比例偏低且剩余任务量较大,两省“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比例分别为33.7%、65.5%,分别剩余218个、260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比例分别为12.1%、59.2%,分别剩余1109个、366个。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距年底只有不足3个月时间,对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任务特别是进展滞后地区,生态环境部将继续紧盯不放,督促有关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按期保质完成攻坚任务,切实守护好农村群众的“水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