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的新标准中定义可燃气体指“甲类可燃气体或甲、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从字面看新旧标准对可燃气体的范围定义不同,旧标准将三种类型的可燃气体定义为需要检测;而新标准依据GB-50160-2008对可燃气体的分类只定义两种类型,即新标准取消了旧标准中“爆炸上限与下限之差大于20%的甲类气体”。
有毒气体的新旧标准对需要检测的有毒气体范围差别很大,旧标准仅有七种有毒气体需要检测,而新标准要求《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中所列的31种有毒蒸气或气体均需检测。实施新标准对石油化工行业影响比较大的是对氨和苯蒸气这两种有毒气体的检测,旧标准并没有将其列为需要检测的有毒气体。GB50160-2008将苯定义为甲B类可燃液体,将液氨定义为乙A类可燃液体。以往国内对氨的检测方法并不统一,部分装置作为可燃气体检测,部分装置作为有毒气体检测。氨作为有毒气体检测技术较为成熟,实施新标准对实际工程影响不大。而对苯的检测,由于现有检测技术很难达到微量级别,以往苯大多被当作可燃气体来检测,磷化氢检测当可燃气体检测器报警时通常苯质量浓度已经远远超过了有毒气体职业接触限制量值,无法达到人身保护的要求。新标准将苯列为需要检测的高毒物品,其检测器探头的选择、现场布置和以前都有很大差别,并且可选产品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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