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列入该目录的计量器具,需要办理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该目录的第42项,噪声测量分析仪器:声级计、噪声剂量计、噪声统计分析仪、个人声暴露计、倍频程和1/3倍频程滤波器,均需要办理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所以,以上进口计量器具要在国内销售,必须取得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否则是违法的。
销售、使用未获得型式批准的进口计量器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等。
所以,国外生产的声级计、噪声剂量计、噪声统计分析仪、个人声暴露计、倍频程和1/3倍频程滤波器等噪声测量仪器在国内销售必噪声测量须获得型式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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