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环境标准体系包括以下七个部分,现分别加以叙述。
1.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共有19项指标,共分四类室内环境质量参数,它全面地列出了空气中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各项因素,属于综合性的质量标准。
2.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对于具体的公共场所(室内环境),根据其具体环境特点及与人体健康等因素,分别规定了室内应检测的参数,除空气参数外,有的公共场所还包括了噪声、照度。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技术规范,是指:是“规定产品、过程或服务应满足的技术要求的文件”,GB/T20000.1-2002当经协商一致并由公认机构批准时,它可以是标准(或标准的一部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就是一种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标准号为GB50325-2001。
规程,是“为设备、构件或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或使用而推荐惯例或程序的文件”(GB/T20000.1-2002)。当协商一致并由公认机构批准时,它可以是标准(或标准的一部分)。例如,北京市2004年颁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就是一种强制性地方标准,其标准号为DBJ01-91-2004。
上述“规范”和“规程”是针对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室内环境污染物(甲醛、氨、苯、氡、TVOC)的浓度限量做出明确规定,属于具有明确用途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室内环境污染物主要来自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八种)和建筑材料(两种)。
为此,国家出台了这10种材料的有害物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每种装饰装修材料依其组成特性,分别确定了具体有害物质的限量值。这10项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它是对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的控制标准。
5. 室内环境基础标准、方法标准
室内环境基础标准是指在环境标准化工作范围内,对有指导意义的符号、代号、指南、程序、导则及其他通用技术要求等做出的技术规定。它是制定其他环境标准的基础。室内环境基础标准主要包括管理标准、名词术语标准、符号代号以及空气监测技术导则等。
室内环境检测方法标准是指为统一室内环境检测的采样、保存、结果计算和测定方法所做出的技术规定。其标准的构建,主要采用已颁布使用的“环境空气”的检测方法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另一部分是以“附录”的形式同“室内环境标准”一并发布。
6. 室内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和仪器设备标准
室内环境监测的标准分析方法都是相对标准样品进行定量的方法即相对分析法。因此室内监测离不开标准物质(样品),已有专门用于
室内环境监测用的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
碳、二氧化碳等标准样品(有标准样品号、标准值及不确定度的证书),可在国家环保总局标准物质研究所购买。
室内环境检测仪器标的主要是为了保证室内环境检测数据的可*性和可比性,对检测仪器的技术要求所作出的统一规定。室内环境检测用的现场直读的检测仪器的技术要求,多体现在空气质量检测的标准和检测方法的标准中,必须按此技术要求选购检测仪器。
7. 室内环境质量“单行标准”
1995年以来,室内环境质量越来受到人们的关注,特别是一些污染
物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的个案不断出现,因此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相继制定和颁发了以单一种污染物在环境的控制限量的室内卫生标准,即室内环境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