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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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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 5回答 0 2017-05-23 15:01

噪声污染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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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是发生体做无规则时发出的声音.声音由物体振动引起,以波的形式在一定的介质(如固体、液体、气体)中进行传播.通常听到的声音为空气声.一般情况下,人耳可听到的声波频率为2020,000Hz,称为可听声;低于20Hz,称为次声波;高于20,000Hz,称为超声波.听到声音的音调的高低取决于声波的频率,高频声听起来尖锐,而低频声给人的感觉较为沉闷.声音的大小是由声音的强弱决定的.从物理学的观点来看,噪声是由各种不同频率、不同强度的声音杂乱、无规律的组合而成;乐音则是和谐的声音. 判断一个声音是否属于噪声,仅从物理学角度判断是不够的,主观上的因素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例如,美妙的音乐对正在欣赏音乐的人来说是乐音,但对于正在学习、休息或集中精力思考问题的人可能是一种噪声.即使同一种声音,当人处于不同状态、不同心情时,对声音也会产生不同的主观判断,此时声音可能成为噪声或乐音.因此,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分类   噪声污染按声源的机械特点可分为:气体扰动产生的噪声、固体振动产生的噪声、液体撞击产生的噪声以及电磁作用产生的电磁噪声. 噪声按声音的频率可分为:1000Hz的高频噪声. 
  噪声按时间变化的属性可分为: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起伏噪声、间歇噪声以及脉冲噪声等. 
噪声污染
  ⑴ 交通噪声包括机动车辆、船舶、地铁、火车、飞机等的噪声.由于机动车辆数目的迅速增加,使得交通噪声成为城市的主要噪声源. 
  ⑵ 工业噪声工厂的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工业噪声的声级一般较高,对工人及周围居民带来较大的影响. 
  ⑶ 建筑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机械发出的噪声.建筑噪声的特点是强度较大,且多发生在人口密集地区,因此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与生活. 
  ⑷ 社会噪声包括人们的社会活动和家用电器、音响设备发出的噪声.这些设备的噪声级虽然不高,但由于和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密切,使人们在休息时得不到安静,尤为让人烦恼,极易引起邻里纠纷. 
噪声污染防治
  为了防止噪音,中国著名声学家马大猷教授曾总结和研究了国内外现有各类噪音的危害和标准,提出了三条建议: (1)为了保护人们的听力和身体健康,噪音的允许值在75~90分贝. 
  (2)保障交谈和通讯联络,环境噪音的允许值在45~60分贝. 
  (3)对于睡眠时间建议在35~50分贝. 
  噪声对人的影响和危害跟噪声的强弱程度有直接关系.在建筑物中,为了减小噪声而采取的措施主要是隔声和吸声.隔声就是将声源隔离,防止声源产生的噪声向室内传播.在马路两旁种树,对两侧住宅就可以起到隔声作用.在建筑物中将多层密实材料用多孔材料分隔而做成的夹层结构,也会起到很好的隔声效果.为消除噪声,常用的吸声材料主要是多孔吸声材料,如玻璃棉、矿棉、膨胀珍珠岩、穿孔吸声板等.材料的吸声性能决定于它的粗糙性、柔性、多孔性等因素.另外,建筑物周围的草坪、树木等也都是很好的吸声材料,所以我们种植花草树木,不仅美化了我们生活和学习的环境,同时也防治了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中国心理学界认为,控制噪音环境,除了考虑人的因素之外,还须兼顾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充分的噪音控制,必须考虑噪音源、传音途径、受音者所组成的整个系统.控制噪音的措施可以针对上述三个部分或其中任何一个部分. 噪音控制的内容包括: 1)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2)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噪音控制在技术上虽然现在已经成熟,但由于现代工业、交通运输业规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制的企业和场所为数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问题上,必须从技术、经济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当然,具体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在控制室外、设计室、车间或职工长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强度要低;库房或少有人去车间或空旷地方,噪音稍高一些也是可以的.总之,对待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性质与不同持续时间的噪音,应有一定的区别.  应加大力度的领域   ()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以下简称“敏感区”)的高架路、快速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等道路两边应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加快城市市区铁路道口平交改立交建设,逐步取消市区平面交叉道口.控制高铁在城市市区内运行的噪声污染.加强机场周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减少航空噪声扰民纠纷.    ()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查处施工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行为.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城市人民政府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实施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    ()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积极推行城市室内综合市场,取缔扰民的露天或马路市场.对室内装修进行严格管理,明确限制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加强中高考等国家考试期间绿色护考工作,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 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力度,各城市应每年关停、搬迁和治理一批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2015年年底前实现敏感区内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达标.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入园区.开展乡村地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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