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标准是《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甲醛浓度国家标准为≤0.1mg/m3。 第2个标准是《GB 50325-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一类民用建筑的甲醛浓度标准为≤0.08mg/m3,TVOC 浓度≤0.5mg/m3。 二类民用建筑的甲醛浓度标准为≤0.1mg/m3,TVOC浓度≤0.6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