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噪声和声源的测量两者测量目的不同
环境噪声测量的目的:及时、准确地掌握城市噪声现状,分析其变化趋势和规律;了解各类噪声源的污染程度和范围,为城市噪声管理、治理和科学研究提供系统的监测资料。
声源噪声的测量目的:是为了解声源噪声对周围环境及人类的影响。
二、环境噪声和声源的测量两者执行标准不同
环境噪声执行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88)
声源监测执行标准: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精密法(GB/T 6882-2008)、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的工程法(GB/T3767-1996)、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GB/T3768-1996)等
三、环境噪声和声源的测量两者布点原则不同
(一)噪声扰民监测
应在工厂周围有敏感建筑物的厂界布点。若厂界噪声超标较重而敏感建筑距离又近,除在厂界外布点测量,还应在居民住宅区内测量,根据居民建筑物所在区域划分的噪声标准,确定噪声影响的程度。
(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或达标区内厂界噪声监测
根据达标区环境噪声监测的要求,在该区域内一个企事业单位的闭合边界按一个噪声源统计,同时列出造成污染的主要设备,边界上任一点超标,按该噪声源超标统计。根据这个原则,在企业厂界外离声源最近处布点测量,若有多个声源,便测多个测点,选最高值作为该厂噪声值与所测工业企业所在区域的标准对照。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噪声监测
1、新、扩、改企业厂界噪声监测,在厂界外高声源处测试,若测试结果不超标,在厂界周围可以不考虑噪声的敏感点,采用等声级布点方法,声级间隔可选择3dB
(A)(小企业)或5dB (A)(大中企业)绕厂界一周布点监测,使企业有一份完整的厂界噪声值档案。
2、扩、改项目占企业的一部分,在厂界不变的条件下,在原厂界监测点上进行监测,得出扩、改项目对原企业厂界噪声的叠加值。
3、扩、改项目占企业一部分,在厂界改变的条件下,除在未变更的厂界外噪声测点进行监测,与原厂界的噪声值对照,在改变厂界外也应布点。在声级最高处设一个测点,其余部分采用等声级布点法测量厂界噪声值。
4、扩、改项目在原厂界内,但周围工厂的噪声已大于该竣工验收项目的厂界噪声值,这部分厂界噪声可以不布点测量,测量值已失去实际意义。
(四)排污收费的噪声监测
应在厂界外有敏感建筑区处布点,若无敏感区域,企业的噪声无测量的必要,因为噪声污染不同于水、气污染,无后效性。如果对人没有影响,可以不看作是污染源。对于规划部分来说,这类高噪声企业周围不应再规划新建居民或对噪声敏感建筑,以免引起日后的噪声扰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