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噪声强度。噪声强度大小是影响听力损伤程度的主要因素。强度越大,听力损伤出现的越早,损伤越严重,受伤的人数也越多。80 dB(A)以下的噪声一般不会引起身体器质性
的变化,长期接触85 dB(A)以上的噪声,接触噪声人员的自觉症状和听力损失程度均随声级增加而增加。
(2)噪声频谱。在强度相同的情况下,高频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比低频噪声大,窄频带噪声比宽频带噪声危害大。频谱可以影响听力损伤的程度,但不会影响听力损失的高频听谷。
(3)接触时间和接触方式。同样的噪声,接触时间越长,听力损伤越严重,损伤人数也越多。上面病例中提到的患者所在的企业,实行三班倒制度,每班8 h,现场监测车间脉冲噪声的峰值为1 35.6 dB(A),日接触脉冲噪声l 500次左右,工人暴露在强噪声中的时间过长,导致听力严重损伤。此外,持续接触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比间断接触大。防止噪声危害,用人单位应建立隔声休息室,实行工间休息制度,使工人暂时离开车间,缩短接噪时间,有助于恢复听力。
(4)噪声性质。生产性噪声有多种分类方法,职业卫生工作中一般是根据持续时间和出现形态,将生产性噪声分为稳态噪声和脉冲噪声2种。脉冲噪声比稳态噪声危害大,如果噪声的声级、频谱、时间等条件相同,接触脉冲噪声工人的耳聋、高血压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异常等发病率均较接触稳态噪声的工人高。脉冲噪声的峰值声压级越大、宽度越长、次数越多、重复率越快、上升时间越短,对听阈的损伤越大。
(5)协同作用。如果生产现场同时存在振动、高温、寒冷或某些有毒物质等因素,噪声的不良作用会放大,对听觉器官和心血管系统的影响比噪声单独作用更为明显。
(6)机体健康状况及个体敏感度。在同样条件下,对噪声敏感的个体或患有某些疾病的人,特别是耳病患者,即使接触时间不长或接触噪声强度不高,也可能出现明显病变。这与遗传、机体生理与生化代谢、耳部结构以及社会或心理因素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