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规范
为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和/或人身安全,检测泄漏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浓度并及时报警以预防火灾与爆炸和/或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详细说明
日本新宇宙cosmosXP-3110 可燃气体检测仪 ?
为保障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和/或人身安全,检测泄漏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浓度并及时报警以预防火灾与爆炸和/或人身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泄漏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计.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术语
可燃气体combustible gas
本规范中的可燃气体系指气体的爆炸下限浓度(V%)为10%以下或爆炸上限与下限之差大于20%的甲类气体或液化烃,甲B,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少量有毒气体.
有毒气体toxic gas
本规范中的有毒气体系指硫化氢,氰化氢,氯气,一氧化碳,丙烯腈,环氧乙烷,氯乙烯.
最高容许浓度allowable maximum concentration
系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厨房油烟检测高容许浓度,即工人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所不应超过的数值.此数值亦称上限量.
符号
LEL可燃气体爆炸下限浓度(V%)值.
TLV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值.
3 一般规定
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包括甲类气体和液化烃,甲B类液体的储罐区,装卸设施,灌装站等,下同)的2区内及附加2区内,应按本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4 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场所,应同时设置2 安装位置
根据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依据检测气体的密度及风向来确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但应避免将探测器安装在空气流动过大的地方。
一般情况下,面积适中的室内空间,可依据保护半径均匀布点,即探测器安装在离释放源距离7.5m以内或两只探测器的水平距离在15m以内;面积过大或存在大量可通风部位的室内空间,应按室外情况布置探测器。探测器安装在室外时,应布置在可燃气体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5m;探测器布置在可燃气体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5m。
检测比空气重的气体时,探测器安装高度应距地面0.3~0.6m;检测比空气轻的气体时,探测器安装高度宜高出释放源0.5~2m。
说明:气体密度大于0.97kg/m3(标准状态下)即认为比空气重,气体密度小于0.97kg/m3(标准状态下)即认为比空气轻。所检测的气体密度参见上表。
5.3 安装要求
探测器应根据GB3836.15-201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的第9条和第10条的相关要求进行安装。
注:探测器上未使用的进线孔应使用随机附件中的螺堵进行堵封,且与探测器外壳螺纹的啮合应不少于5扣。